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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与谁共舞

夜沉醉,人沉醉。

  京都的夜晚,愈黑愈癫狂。

  夜晚八点半,到了‘欢乐时光’的放歌时间。

  酒吧里开始变得热闹起来。

  酒吧乐队开始演唱一些流行歌曲,港台的歌曲、大陆的歌曲、英语歌曲,他们都唱。

  其中邓莉君的歌曲演唱次数最多,缠绵中带着柔软,这种的歌曲最能抚慰人心。

  歌声响起,灯光朦胧。

  在酒吧的中央的舞池里,一些男男女女搂抱着开始摇摆。

  他们只是搂抱摇摆,现在还不流行站着搞事,‘壁咚’的节奏尚未敲响,堕落还未萌芽,这是一个纯真的年代。

  “炜姐,我们去跳舞吧?”

  欧大业也像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向女孩发出单纯的邀请。

  望着舞池中一对对姿态亲密的男女,管炜觉得被调戏了,便红着小脸,握起小拳头,在欧大业的肩膀上敲了一下,说道:“你想找打吗?”

  “不想,我真的只是邀请你跳一支舞而已。”欧大业貌似纯良地说道。

  “不去!”管炜拉起程斐的手示意了一下,“我已经有舞伴了。”

  两女小腰一扭,就牵着手走向了舞池。

  欧大业看着她们离开的背影,在心里暗自说道:不要难过,飞走了两只花蝴蝶,这里还有一群呢!

  他挂起纯真的微笑,转头看向一直乖巧可爱,存在感不高的张小多同学,希望她不会拒绝自己的邀请。

  “小多姐...”

  张小多没有理会,站起来走向叶若兰,伸着小手发出了邀请,“兰姐,我们也去跳舞吧!”

  “哈哈,小欧你迟了一步。”

  叶若兰笑着拉起张小多的手,向他摇了摇,很高兴看他吃瘪的样子。

  欧大业很委屈地说:“兰姐,你们都走了,我怎么办啊?”

  叶若兰朝着剩下的虞飞红、徐晓卿示意了一下,“你自己看着办!”

  于是乎,又飞走了两只花蝴蝶。

  他有些怀疑这里是不是一个‘女同’酒吧了,两个女人跳舞有什么意思,难道是在练习擦玻璃么?

  欧大业收回目光,看着卡座沙发上正在聊天的两个女人,不,两位气场强大的女神。

  他与两人今晚上才认识,彼此还不太熟悉,他担心唐突佳人,不敢贸然开口发出邀请。

  只是他不甘心,还是想尝试一下,天赐良机不容错过,一旦错过,会遭雷劈的。

  加油!骚年!

  欧大业为自己鼓劲欢呼,酝酿了片刻,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卿姐红姐,你们跳舞吗?”

  虞飞红看着他笑了笑,这是今晚他见到最具欢乐能量的笑容。

  难道虞美人愿意和自己跳舞?

  欧大业弯起嘴角,今天赚了。

  BUT,虞美人摇了摇头,带着歉意地说道:“小欧,对不起啊,我前一段时间拍戏腿受伤了,还不能跳舞。”

  腿受伤了?

  这个理由很具有说服力。

  人家腿受伤了,他能拉着瘸腿的虞美人跳舞吗?

  “呵呵,没事,红姐要好好养伤,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和红姐共舞一曲。”

  虞飞红笑了笑,微微颔首。

  擦!这么矜持!

  像一只没有缝的蛋蛋。

  欧苍蝇表示无奈。

  “咯咯”徐晓卿坐在旁边,看着他的窘态,笑得花枝乱颤。

  幸灾乐祸,很爽吗?

  欧大业也懒得再开口邀请徐晓卿了,免得面子丢光。

  “小欧,你想和我跳舞吗?”徐晓卿看完笑话,满是诱惑地开口问道。

  “想啊,只是卿姐肯赏脸吗?”欧大业心里又升起了希望。

  “想和我跳舞也可以,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除了出卖身体和灵魂,别的条件卿姐尽管开?”

  欧大业有些好奇她的要求,难道是跳舞的时候不准抱她?不准碰她?

  那还跳个球耶!

  徐晓卿笑着说道:“刚才听若兰说你要出专辑了,我想你歌唱得应该不错,那你去台上唱首歌吧,姐姐我听得高兴了,就陪你跳舞。”

  “唱歌?”

  徐晓卿提出的条件并不难。

  今天来了酒吧之后,他看到这里挺热闹的,也想趁着这个好机会,收集一波欢乐能量呢。

  一箭双雕!

  那就唱吧!

  “卿姐,能问问你平时喜欢听什么样的歌吗?”欧大业想见人下药,就多问了一句。

  “随便吧,我听歌并不挑的,只要好听,我都喜欢。”

  “那好吧,请卿姐稍等片刻,小弟去去就来。”

  欧大业说完,向笑眯眯的虞美人打了声招呼,就向酒吧的乐队走去。

  他要上台唱歌,就要和酒吧协商。

  在酒吧里,十点以后,如果客人想要唱歌,方法很简单,只要花钱就可以,无论嗓子有多破,只要钱给到位了,吼到天亮都无所谓。

  而现在才九点左右,正是酒吧放歌和自由舞蹈的时间,他要在这个时候上台唱歌,就有点难度,需要好好协商。

  欧大业找到酒吧的经理,向他说明了来意。

  对于他的要求,经理有些为难,如果他现在上去唱歌,会打乱酒吧的安排。

  于是,经理拒绝了他的要求,请他稍等一会儿再唱。

  “经理,你放心吧,我现在是麦天音乐的歌手,已经在录制专辑了,我绝对不会给你砸场子的。”

  为了表明自己的专业性,欧大业拿起架子上的吉他,娴熟地弹了一个小曲,“经理,怎么样,不比你酒吧的乐队差吧?”

  经理点点头,“好吧!等这一首歌唱完,你就可以上去了。”

  随后,经理把他托付给乐队的领队,就离开了。

  乐队的领队是一个长相普通,衣着花哨的青年男子。

  他怀疑地看着欧大业,抬起下巴,傲慢地问道:“你会唱歌?”

  欧大业不在乎对方的态度,拨弄着吉他琴弦笑着说:“会一点。”

  领队看着他的动作,一副很嫌弃的样子,“你小心一点,这把吉他好几千块,别把弦音弄乱了,一会儿我们表演还要用呢。”

  怎么走到哪里都能遇到烂人呢?

  欧大业沉下脸来,冷声说道:“弄坏了我会负责,不劳你操心。”

  “哼,别以为会弹吉他就能上台演唱,唱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唱了五六年才能上台表演,你才唱了几年啊?”

  欧大业懒得理他,和这种人理论,影响心情,他是来唱歌的,又不是来吵架的。

  他在思考着该唱哪一首歌呢?

  在这样格调优雅的酒吧里,唱摇滚太喧闹嘈杂,唱《猪之歌》《两只蝴蝶》等有些俗,《丁香花》又太悲伤了。

  他必须要唱一首能迎合小资知识女性的歌曲,这样的女人都很矫情、挑剔,不好对付。

  欧大业把后几十年的流行歌曲在脑子里筛选了一遍,想了片刻,终于确定了一首歌。

  这首歌就像一首情诗,感情饱满,情感深沉,会很符合她们的口味。

  见他沉思不语,领队有些生气,便继续喷道:“你一会儿在台上不要为了出风头乱来,把客人吓跑了,如果唱不下去,就早点下来,我们好上台救场。”

  “啰嗦!”

  台上的表演即将结束,马上就要轮到他上场了,为了要保持一个好的心情,欧大业懒得跟一个烂人计较,就随口怼了一句。

  “你!”领队有些生气地指着他说道:“你别太嚣张,这里可是我的地盘。”

  “你的地盘我做主,一边呆着去。”

  欧大业挡开领队的手指,将他推到一边,然后他转过身,留下一个装逼的姿势,斜挎着吉他走上了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