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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 阎王索魂令

丰都,阎王殿。

  宽阔的大殿内,三十六个燃烧的火盆分列在两侧,每列火盆的后面,并列分布着四台巨大的雕像,这些雕像面目狰狞,张牙舞爪,使人看了不寒而栗,此时大厅内,正站着百余名面带恶鬼面具的黑衣人,在大殿的前边两侧,分别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穿着黑衣服,女的穿着白衣服,男的面如黑炭,女的肤白胜雪,二人虽面无表情,但是眼神极为凌厉,正是黑白无常,再前面,摆着一套座椅,上面雕刻着骷髅头,又画了很多恶鬼食人的图案。此时,大殿里的人正在静静地站着,没有一个人敢窃窃私语。

  忽然,从前面的侧门里走出两个人,为首一人大约五十岁年纪,身高约七尺,黑发中加杂着几束白发,方脸宽额,双手及膝,一看便是内功极其深厚之人,此人正是人称阎王的阎欢。后面跟随之人倒是年轻一些,大约四十岁的年纪,体型也比较瘦弱,面部略显干瘪,但两双眼睛却向鹰一般锐利,手里拿着一只判官笔,显然便是崔判官。

  待二人走到桌子后边,下面的人便齐齐跪下,异口同声的大声喊道:“阎王光大,人神惧怕,天下之命,阎王一令。”

  阎欢抬了抬手,众人站起身来,忽然下面一人走上前来,说道:“禀殿主,牛头马面飞鸽传书,说在中原之地,发现了岳朗的行踪。”

  阎欢听罢,双手握成了拳头,冷冷的说道:“老二老三的仇终于可以报了,传信牛头马面,务必将其头颅给我带回来。不,抓活的,我要亲手挖出他的五脏六腑,来祭奠老二老三,魑头军首领何在?”

  听罢,下面有个人便站了出来,然后跪下抱拳道:“魑头军首领赫连挺听令!”

  阎欢看着赫连挺,冷冷的说道:“你带领魑头军前去支援,若有闪失,以死谢罪!”

  “是!”赫连挺答道。

  野外,林间道。

  岳朗一行四人骑马行走在官道上,聊着天,欣赏着风景,也算是悠然自在。

  只见罗玉盯着岳朗的马看了半天,开口说道:“岳兄弟,你这骑的,真的便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吗?”说着,眼神中还带着一丝难以置信的表情。

  岳朗听罢,笑着说道:“狄伯父和元芳兄长说的是,那应该是错不了的,而且此马的脚力极强,曾经还救过狄伯父一命!”说罢,看着罗玉,只见罗玉盯着汗血宝马,眼睛里都快放出光来了。岳朗见状,笑着说道:“罗兄弟,要不你骑上试试!”

  “什么?我可以吗?”罗玉的话语里带着满满的兴奋。

  岳朗笑着说道:“你我都是自家兄弟,这有何不可!”说罢,便从汗血宝马上跳了下来,把缰绳递到罗玉的手中,同时接过了罗玉的缰绳。

  罗玉接过缰绳,身体一跃,骑到了马背上,只见那汗血宝马忽然把两只前蹄扬的老高,然后冲着天空嘶吼了一声,撒腿便往前跑,罗玉拉着缰绳试图把马儿停下来,可是马儿却越跑越快,甚至要把罗玉从背上颠下来,罗玉有些狼狈的趴在马背上,眨眼间便没有了踪影。

  岳朗见状,看着羽儿和程伯献,笑着说道:“现在好了,快追吧!”说罢,抖了一下缰绳,马儿便开始跑了起来,二人也急忙跟了上来。

  三人策马足足追了两个时辰,才在路边看到罗玉,而此时汗血宝马正在一旁悠闲的吃着草,看来是被罗玉降服了。

  程伯献骑马走上前来说道:“这下好了,错过了镇甸,想找个吃饭的地方,可就难喽!”说罢,还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羽儿听罢,笑着说道:“胖子,我觉得你可以开一个饭馆,说不定还可以发家,反正你的手艺那么好,正好不用浪费了。”

  程伯献听罢,笑着说道:“我倒是想开,可是缺个老板娘搭手,要不羽儿妹子你就委屈一下,来给我当个老板娘吧!”

  羽儿听罢,斜了程伯献一眼,便不再理会他。

  程伯献接着又说道:“好了,便在这里歇息一会儿吧。”说罢,就下了马,把马栓到路边的一棵树上。

  岳朗和羽儿见状,也都下了马。只见程伯献从包袱里掏出了两个厚厚的纸包,打开第一个纸包,里面包的是几张胡饼,然后又打开另一个,竟然是一只烧鸡,程伯献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说道:“嗯,真香!”

  羽儿看着程伯献说道:“胖子,你怎么不把酒楼搬过来?”

  程伯献听罢,笑着说道:“一看你们就没有出门的经验,这出门在外,自然要做好准备,以备不时之需。昨日我见酒楼的烧鸡不错,便叫小二备了一只。你且说你吃不吃吧!”

  “你带都带了,我不吃,岂不是不给你程胖子面子么!”羽儿,调皮的说道。

  “那你以后便不要叫我胖子了,不然不给你吃!”程伯献说道。

  羽儿听罢,噗嗤笑了出来,说的:“看你那小家子气,不叫便不叫,以后你求我,我都不叫了。”

  程伯献一听,乐了,说道:“你以后倒是可以叫我美男子,来叫一个我听听!”

  羽儿听罢,笑着说道:“这种昧着良心的话,我可是说不出来。”

  岳朗在一旁听罢,笑着说道:“羽妹,你便叫他美男子又如何,又不会真的变成美男子!”

  羽儿听罢,说着说道:“也是哈,我便叫你美男子,看你知不知羞!程美男子!”

  程伯献听到羽儿叫美男子,笑着答道:“诶诶诶,我这个人吧,就是脸皮厚,哈哈!来吧,大家这顿便凑合一下吧!”

  紫薇城,长生殿。

  从清晨开始,来俊臣已经在殿门口跪了五个时辰,此时,明显有些体力不支,虽说还是在正月里,但额头上还是挂上了汗珠。

  此时,长生殿的门缓缓打开,张易之看了来俊臣一眼,不屑的说道:“进来吧!”

  来俊臣进了殿里,噗通一声跪了下来,嚎嚎大哭,哭了片刻,才哽咽的说道:“请陛下为臣做主!”说罢,便磕起头来。

  武则天看罢,说道:“来爱卿,你家的事朕已经听说了,天灾人祸,朕深感痛心,爱卿你也要节哀顺变啊!”

  “臣家中着火,实乃梁王武三思所为,请陛下治梁王之罪!”来俊臣面带怒色的说道。

  武则天听了这话,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悦的表情,说道:“朕知道爱卿心里难受,但是来爱卿,且不可信口开河,随意诬陷朝廷命官!”

  “臣并未信口开河,纵火的盆子上,刻的便是梁王府的印记!”来俊臣不服的说道。

  武则天听罢,说道:“来爱卿,枉你为大理寺卿,审查了何其多的案子,难道连常识都没有了吗?以我对梁王的了解,他还没有蠢到用自己家的器物去行凶吧?还蠢到把凶器留在现场,难不成,梁王穷的连个盆都买不起了?来爱卿,朕深知你失去母亲,甚为痛心,然朕敢以人格担保,此事绝非梁王所为,还需慢慢查证,这样吧,朕特许你假期三月,以解爱卿心中烦闷,你也好出去散散心。”

  来俊臣听罢,顿时磕头如捣蒜,哭着说道:“臣之心,皆系于陛下,系于大周社稷之安稳,一时一刻,丝毫不敢怠慢,陛下若要放臣假,不如杀了微臣,臣也不会有丝毫怨言!”说罢,把脸贴到地面上,也不抬起。

  武则天叹了口气,说道:“来爱卿之忠心,朕深为感动,这样吧,昨日河北道监察使冯之秋上奏说幽州刺史陈平贪赃枉法,幽州民众怨声载道,你且替朕走一趟,看看是否属实!”

  来俊臣听罢,急忙说道:“可是,臣正在调查神都纵火行刺案,且已有重大进展!此时,恐怕抽不出时间再去幽州。”

  “来爱卿,你这是要抗命吗?幽州之事比较紧急,你速速去办,至于神都纵火行刺案,既然刺客已经抓住了,那便待你回京再接着审查,圣旨即刻下达,你明日便出发吧,早去早回!”武则天说道。

  “臣遵旨!”来俊臣答道,心中便是有万般不服,此时也是无可奈何。

  洛阳城西郊三十里,破砖窑。

  破旧的砖窑不知已经荒废了多长时间,此刻已经破败不堪,摇摇欲坠。砖窑内,从地面竖起了四根柱子,柱子上绑着四个人,两个中年妇女,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

  面对着柱子,跪着两个中年男子,此时正满脸的惊恐。一个穿着便服之人,手里正拿着一把寒光闪闪刀,在四根柱子周围踱来踱去,不时拿刀在被绑的几人面上晃一晃。这些人的周围,还有十余名黑衣人,拿着刀,静静的站立着。

  忽然,踱来踱去的黑衣人停下来脚步,转身看着跪在地上的两名男子,问道:“你二人谁叫王五,谁叫黄起?在大理寺当差,一年俸禄是多少?”

  一名男子稍微抬起头,用颤抖的声音答道:“回麹将军,小人王五,他是黄起,我们一年俸禄八百钱!”没错,拿刀的男子,正是右骁卫大将军麹崇裕。

  麹崇裕从旁边拿过两个大布袋子,扔到二人面前,说道:“这一个袋子里面是一万钱,比你们十年的俸禄还要多,只要你们把事情办妥了,这些钱便是你们的了。”

  二人听罢,看着面前的袋子,一动也不敢动。

  麹崇裕见状,说道:“怎么?嫌少吗?”

  只见那名叫黄起的男子颤抖的说道:“回麹将军,若是让来俊臣回来后知道了,纵是再多的钱,我们也无福消受啊!”

  麹崇裕听罢,脸色变的凝重起来,冷冷的说道:“你们怕来俊臣,难道便不怕我吗?那我就先杀了你们的妻儿,然后再将你们碎尸万段!”说罢,举起刀,便向绑在柱子上的小男孩砍去,吓得柱子上几人哇哇大哭。

  “住手,我答应你!”跪在地上的黄起哭着喊道。

  麹崇裕顿时转化成笑脸,蹲下来,看着男子说道:“这便对了嘛,等你们把事办好后,留书一封,就说刺客挣脱了枷锁,然后撞墙自尽了,你们怕被追究责任,便跑了。完事后你们拿着钱,走的越远越好,好好的快活快活,岂不美哉?”说完,用手摸了摸男子的头,又接着说道:“这神都呀,不是你们该待的地方,拿着钱,能走多远就走多远,这样才能活命。”

  夜,大理寺天牢。

  话说雷被抓后,虽然经历了种种酷刑,也招供了,但依旧坚挺着,该吃吃,该喝喝。因为他相信,他的师父和师兄会来救他。

  这夜,正值王五和黄起当班,二人来到雷的牢房,也不多说,直接拿着烙铁,在火盆里烧的通红,然后一下一下,烙在雷的身体上,任凭雷发出阵阵吼叫,他们也未停手。

  直到雷被剧痛折磨的昏死了过去,二人上去轻轻的摇了摇雷,不见有任何动静,黄起便抄起一把铁锤,重重的砸在雷的大光头上面,一下,两下……,直到雷的头都变了形,黄起才放下了铁锤。

  翌日清晨,定鼎门刚打开,王五和黄起便出了城来,他们的家眷已于前一日就出了城,在城外等候,不多时,两架马车便朝着不同的方向,远离了神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