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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五个同心圆理论

  曹植的坦言相告,却是避过了一次重大的损失,曹操对此倒也没有责怪。毕竟一些大家族,都会经营商业,曹家以前也有自己的商队,只不过在曹操起兵之后,要散尽家财,因而这商队也没有再办了。

  现在曹植出谋办起了商业,曹操自然不会反对了。在古人的思想中,其实并没有个人这么一说。好像曹植置办的产业,在曹操看来这并不是属于曹植个人的,而是整个曹氏宗族的。当然由于曹植是首先置办的人,也交由他管理,曹操这个当族长的也不会多过问。然一旦曹操需要动用这些产业,那曹植就必须无条件拿出来,这就是始于周代建立,并一直影响整个中华民族的宗法制观念了。

  在曹植重生前的那个时代的人看来,宗法制是周朝为适应分封建制统治形式而建立的一种制度,而这种制度在秦统一六国,废分封为郡县之后已经消亡。

  事实真是这样?

  在曹植看来,绝非如此。就算是秦统一天下之后,周代的制度根本没有消亡,或许表面上已经不存在,或者说在政治上已经废止。然而实质上,周代的种种观念、制度,其实早就深入了华夏族的日常生活之中。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渐进,周代的观念和制度,会逐渐演变进化到适合这个时代罢了。

  井田制看似废止了,实质历史上北魏的均田制就是周代井田制和汉代授田制的结合和演化。秦汉两代的政府、官吏体系,还是出自于周代,只不过在其中有所变化罢了,后世隋唐的政府、官吏体系,则又脱胎于秦汉等等。

  这便是中华民族之所谓传承五千年而不间断之历史了,几乎每一种属于中华民族本土的制度、观念等都可以追根溯源而至夏商周三代,世界上唯中华民族尔!

  宗法制也一样,政治上之宗法制崩溃了,然宗法制早就深入民族深处,宗族比个人更加重要。这也是为何,中国人并不崇尚个人自由的原因。他们认为,个人乃是家庭的一部分,你出生在这个家庭,被抚养长大,就有义务为这个家庭付出、维护。从父母之小家庭,一直扩散至三代、四代,这便是宗族。这种观念,是曹植重生前那个宗族概念已经开始崩溃的时代的人所不能理解的,因为那是一个天下为私的时代,而宗族理念,何尝不是一种为公的理念,两者截然相反,试问又怎能理解。

  曹植重生前那个年代,喜欢将一个国家分割成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个部分来研究,其中以经济为核心,其余四种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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