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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女人就要折腾

上海,酒店。

  孙良这边才挂了爸妈的电话,温佳的就来了。

  他捏了捏眼角,定然她也是知道了。

  温佳:“孙对象,有木有想我啊?”

  孙良笑:“想。”她永远是那么欢快。

  温佳:“我就知道,所以我给你留了样东西。”

  孙良:“什么?”他抬眼看了看房间,很空。

  温佳:“在卧室我的床头,你快去找。”

  孙良说好,迈步进入卧室,床头确实放着一个小东西。

  他坐到她的那侧,低头看着。

  孙良:“你忘记收了?”

  温佳:“不不不,我特意给你留的。”

  孙良:“让我睹物思人?”

  他苦笑,看着她的小吊带,脑海里全是前几天晚上她的胡作非为。

  连走了都不让人好过!

  孙良又问:“那你有没有拿我一件衣服。”他几乎可以确定。

  温佳叹息:“小姑所居,独处无郎啊!不过我还有一个重要东西忘你那了。”

  孙良:“什么?”

  温佳:“我的体香啊!那个吊带我可是穿了一早上,都留给你了!看来,我以后的生活都将寡淡无味喽。”

  孙良笑,声音比以往都大。

  温佳奇怪:“有这么好笑吗?”

  孙良收敛:“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

  温佳:“什么?”

  孙良:“知道为什么有的女生有体香吗?”

  温佳:“为什么?”

  孙良:“那说明化妆品腌到位了。”

  温佳:“……”这是个有味道的冷笑话。

  孙良正色:“温佳,你也应该知道了吧?”

  温佳:“你说你爸妈要在帝都给咱们办理订婚宴的事吗?”

  孙良:“嗯,你要是不愿意,我可以跟他们说。”

  温佳:“为啥不愿意,听说可以收到不少改口费哎。难道你想挡我财路。”

  孙良:“小财迷。”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温佳:“那你什么时候回来?能赶上订婚宴吧?”

  孙良笑,故意逗她:“我要是赶不上呢?”

  温佳笑的森森:“没关系,我会让我老公从一个人,变成一个位置!”你想摆在桌上,我就给上供!

  孙良摇头笑了笑:“你老公只能是我一个人。”

  温佳哼哼唧唧没接话。

  过了一会,孙良低低柔柔的问:“温佳,你想要什么样的婚礼?”

  温佳想都没想:“有你在的婚礼。”

  孙良一时说不上来,哪里有些堵得慌:“我想给你一个完美的婚礼。”一生只一次,他不想让她有任何遗憾。

  温佳语气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大哥,婚礼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家人的事情。所以,要我说,按照长辈的意思来吧。再说,我们还有无数个结婚纪念日,中式的,西式的,古典的,浪漫的,你想给的,我一个一个慢慢等。”

  慢慢等。听起来不错。

  孙良低眉摸了摸她的小睡衣,突然很想很想她。

  电话里温佳却突然叫唤:“可惜啊,可惜啊。”

  孙良紧张:“可惜什么?”

  温佳:“可惜我还有条高开叉的裙子,没有穿给你看。”

  孙良的笑声闷在嗓子里。

  温佳又问:“你知道刘青在我这吗?”

  孙良:“知道。你要是不愿意,直接跟她说,她性格比较直,却也通情达理。”

  温佳嘴巴吃味:“你倒是挺了解她的吗?”

  孙良不说话。他记得刘青来问他意见的时候,他没有直接拒绝,就说只要温佳同意,他不介意。

  其实,他有自己的用意。

  小睡衣还留有她的味道,也许很快她就会每天在他身边醒来。

  温佳:“你有没有发现我衣服大了呀?”

  孙良:“你太瘦了。”

  温佳叹息:“衣带渐宽渐宽渐宽啊。”说着就挂断了电话。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孙良明白,喜。她是在向他告白。还是个别扭的小朋友。

  温佳挂完电话,深深感受到了来自刘青的鄙视。

  刘青:“好好的话不能好好的说吗?你这样扭扭捏捏不难受吗?”

  温佳摇了摇食指,老僧淡淡:“非也非也,看在你帮了姐一个大忙的份上,姐就免费给你上一个课。”

  刘青:“什么?”眼里还是充满了不屑。

  温佳双手背后:“女人啊,就是要不停的折腾,乖的不乖的,好的坏的,调皮的可爱的,美丽的性感的,总之就一句,女人越折腾,男人越心疼。”

  刘青一脸我读书多,你骗不了我!

  温佳伸出食指,指了指墙上的设计图,一脸得意:“你看冷冰冰的孙工孙上仙,就好这口。”

  刘青点头,赶紧拿手机记下来,顺便问了一句:“我帮你什么忙了,我怎么不知道?”

  温佳站在设计图前看了看,他的名字还签在上面,她怎么一直没发现。

  温佳:“你说我们都订婚了,你还要再接再厉吗?”

  刘青脸青:“又不是结婚!”

  温佳嗯了一声,拍了拍她的肩膀,鼓励:“加油,希望你能坚持到去抢亲。”

  刘青:“……”

  温佳回到卧室,拿出孙良的薄外套,也放在床头的位置。

  怎么越看越觉得有点恐怖,好端端的放什么衣服,搞的就跟能借衣穿越似的。

  她赶紧收起了衣服,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他应该早就认出自己了,为什么一直没说?

  是故意?还是失忆?难不成这中间有百万字的小说情节!

  嗯哼,我这女主的狗命!

  她记得,那是刚高考完,自己第一次出远门旅游,还是一个人。

  她来到成都的那天就注意到了他,他给人的感觉就是古木白云,悠悠哉哉。

  后来,她就经常碰见他,有时候在街头,有时候在巷尾,他总是在画画。

  在要离开的最后一天,她是一路跟着他的,在他画画的不远处,挑了个火锅店,边吃边看边感叹,天涯流落,既相逢,亦匆匆。

  没想到天突然下起了雨,只见他匆忙收拾了东西,携带着一身风雨,就像带着一世星辰,来到了她的身边。

  她突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第一次学人搭讪。

  与他聊天,才知道他是学设计的,她看他的设计图,好巧的一双手,想要就抢走了一张。

  就是现在还挂在客厅里的吉祥物。

  这么久了,他的样子确实模糊了,但是那种感觉却一直都在,怪不得见到他会熟悉。

  原来真如人说的,世界上最美的景致,是那些最初的心动不为人知。

  是她藏起的,还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