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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方树自述

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夏至,是在高一的秋末。

  那个时候我只是个成绩比她略好、身高只有一米七的小孩子——在她眼里,我就是小孩。

  高一强制住校,那天晚上,我和室友罗源率先洗完澡,在宿舍看一些不可描述的教育片。

  此时,我是有女朋友的。

  看到那些令人羞涩的画面,我第一个想起的,居然是那个往日在班里默默无闻的女孩子。

  那个时候,我跟她其实挺熟的,她地理特别好,上地理课明明都在睡觉,但地理就是比我好,一开始我有些嫉妒,后来混熟了,倒也没觉得有什么。

  那晚之后,我跟我的女朋友分手了。

  这个女朋友是我的初恋,长得挺好看的,笑起来有两个小梨涡。

  但后来我分析过,觉得我之所以会跟她在一起,纯粹就是觉得她好看。

  至于喜欢什么的……大概是没有的。

  分手时,她也很冷淡,好像并不难过似的。

  后来,夏至问我,为什么突然就分手了。

  我当时就愣住了,总不能跟她说,是因为喜欢她吧?

  那我在他心里的形象,不就是个渣男了吗?

  思考了好一会儿,我跟她说,其实我喜欢男孩子。

  她当时还不大相信,所以我当场给她编了个故事,并告诉他,故事的男一号是我,男二号是罗源。

  然后,她就相信了。

  军训后,她多了两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一个是班长方灵,一个是班长的同桌——林芬。

  渐渐的,我们四个就混熟了。

  八卦大概是女孩子的天性,她们三个经常凑在一起聊八卦,把我排除在外。

  后来,我也作出喜欢聊八卦的模样,渐渐的,她们说话就不会把我漏下了。

  我对她好,特别特别好。

  有时候也爱捉弄她。

  方灵曾经调侃过,说我跟她爹一样,把她照顾得妥妥贴贴。

  后来,我就默认了方灵的说法。

  就当,我对她是圈圈父爱之情好了。

  高二分班,她说她理科不行,想读文科。

  三个女孩子齐齐选了文科。

  其实我理科要强一点的,但看她选了文科,犹豫了一段时间,我也跟着选了文科。

  我们还是同班同学。

  高二那年的冬天,她认识了一个名为墨色的少年,是她的千万网友之一。

  一开始,我也以为,那就只是她的一个普通网友。

  但那个少年好像占据了她的生活,我开始觉得,这其中可能有什么东西。

  但她说,那只是普通朋友,刚好兴趣相投,算是知心人罢了。

  可笑的是,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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