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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意外发现

  到底是新年,整个通什峒灯火通明,行人络绎不绝,热闹无比。

  唐承佑和虎爪在人群中穿梭而行,迎面不时会碰上一群群身着盛装的青年男女,其中更有不少女子向二人大抛媚眼。

  与汉人不同,黎族的未婚青年男女可以不受约束的自由交往,只要互相能够看得对眼,便可进行约会。由于黎人女子“不落夫家”的习俗相当普遍,即使是非婚生子的女孩也不会受到歧视,离婚和寡妇改嫁则更是极为平常之事。

  之前王钦之能够说服符多克,主要原因便在于此。男人一旦去世,留下的子女只能在自家生活,妻子却不能继续留下来,必须回到娘家生活。

  唐承佑虽然嘴上能说,但到底未经人事,不多时便已狼狈不已。虎爪则更为不堪,他长得本就比较雄壮,自然更受青睐,有几次甚至差点被强拉着走。几个回合下来,他只好红着脸低着头,根本不敢看对方一眼。

  好不容易捱到了人群稀疏之处,二人总算如释重负,回望来路,仍是心有余悸。

  照说两人都是情窦初开的年龄,本不至于如此不济,可那些女子里,除了有姿色尚可的妙龄少女,却有更多体格健壮的中年妇女。而后者,更是大胆火热,让二人如何不怕。

  虎爪的脸仍然通红,遥望人群不断向几个地方聚集,顿时生出好奇之心:“他们这是去哪?”

  汉人村落里,青年男女私会也偶尔有之,可大部份还是得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明媒正娶。小青年们遇上心仪之人也得偷偷摸摸,更不要说中年妇女了。一旦被人知道,唾沫星子也能砸死人的。

  虽然经常路过黎峒,可虎爪只是歇脚而已,大多数时候都是孤身一人,对这一风俗并不了解。

  和王钦之混了两天,唐承佑反而成了黎族通,指着其中一处道:“喏,那是寮房,女孩们都住那里,要不我给你放个假,你去找个相好的?”

  寮房,黎语中称之为“布隆闺”。黎族地区普遍存在着“放寮”的习俗,每一峒根据人数不同,都会设数量不等的寮房。女儿长大了里居住,只要不是相近血缘集团的男子,都可以到寮房找寻情人,吹箫唱歌,倾诉爱慕。

  只要两厢情愿,甚至就可以住在一起,甚至一住就是几年。互相不满意了,那就互唱断情分离歌。之后便互不干涉,各自寻找新的情人去。

  当然,也有住着住着就谈婚论嫁的,那则需要知双方父母,根据黎族风俗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才能成为正式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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