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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近水楼台

“小姐,你已经在屋里闷了好些天了,如今花园里的花开了。

  小姐不妨出去走走,散散心也是好的呀”。

  木槿看着一回来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蒙头大睡的自家小姐,小心翼翼的劝着。

  墨言看着满屋神色紧张的侍女,不禁有些好笑。

  自从皇上赐婚忱王和长公主的消息传遍京都后,木槿和菖蒲就整天带着一帮小侍女轻手轻脚的干活,温声细语的说话,生怕哪句话惹她伤心。

  “走吧”。“好”。

  木槿欣慰的看着终于肯动弹的小姐,快步跟在身后。

  这么多天了,小姐终于想开了,真好。

  梨花开了。

  院子里的唯一的梨花树茁壮生长蔓延,枝丫斜斜地伸出墙,遥指天空。

  一抬眼,少年斜倚着梨花树,青色的衣衫与满树纯白的梨花相得益彰。

  少年仰头喝了一口酒,精致的眉眼半掩在花里,看着袅袅婷婷走来的姑娘,笑了。

  “喝酒吗?小邻居”。

  墨言等看清楚是谁后,一瞬间愣住了。

  “叶欢?邻居?你,不会是,是你,搬到了隔壁?”

  自从上次雨中漫步事件后,他两人之间的气氛总是有些尴尬。

  墨言呆呆地看着他,张了张嘴,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

  “是啊,听说某人失恋,伤心过度,卧床不起数日。

  本公子日思夜想,忧思成疾,辗转难眠。故此”。

  “行了行了,打住”。

  墨言听的头皮发麻,连忙叫停。

  “本有心探访友人,无奈隔壁房子老旧,年久失修”。

  叶欢说着放下酒壶,“看在你我相识日久,情深似海的份上,不知可否容在下借住几日”。

  情深似海?什么跟什么啊,好好的人怎么说话总是这么不正经。

  “你怎么不回家住啊,你家人知道吗,他们没有来找你吗?”

  “老头子把我赶出来了,嫌我没出息。说我要是敢回去,就打断我的腿”。

  叶欢撇了撇嘴,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似乎是发觉表情不大对,连忙叹了口气,做出一副痛定思痛的样子。

  “镇南王赶你走,那王妃呢?她没帮你劝劝镇南王吗?总不能真不让你回去了吧”。

  “哦哦对,老头子不让我告诉我娘,说如果敢告诉我娘,也要打折,对,打折我的腿”。

  少年低下头,不敢面前女子清澈的双眼对视。

  左手紧张的抠起了衣角。

  内心碎碎念道,小爷我的说词很完整啊,是不是我表情太随意了,她是不是要发现了啊啊啊啊。

  “你这是犯了什么错,镇南王素来待人宽和,怎么会下如此重手呢?”

  “哎,没什么,就一点小事。老头子一向小题大做的,烦死了。

  哼,就他?温和?

  那你怕是没见过,所谓的温和的镇南王爷打人的样子”。

  墨言听这一番话,一脸怀疑地看着故作沉痛的少年,这孩子到底是不是亲生的啊,这镇南王怎么如此暴力,动不动就打人呢。

  在书房踱步的镇南王一连打了三个喷嚏,哎呀,怎么跟夫人解释不孝子追媳妇去了最近不在府还顺走了他藏的五百两的事情呢。

  拿起书本敲了敲头,哎呀脑壳疼,脑壳疼。

  啊切!

  咦?怎么觉得突然有点冷呢,一定是早春天寒,天寒。

  “哦哦。哎,等等,你不是都买了隔壁的房子,为什么要来我这儿借住?”

  “钱,都用来买房子了。没多少能置办东西的了,总不好用人家的呀。

  再说这儿年久失修,又乱又麻烦,一时半会儿,也是住不得的”。

  “那,这是一千两,你拿去住客栈吧”。

  嗯?没钱?没钱好办啊。

  墨·有钱·言随意的点点头,从袖子里抽出一沓银票,数出两张来。

  “呶,收着吧,不用还了”。

  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描述,说到伤心处,再重重的叹口气,说的自己都要被感动了的叶某人,看着那一沓子银票,僵硬了。

  完了,忘了她超有钱来着。

  可,就算是有钱,也不用这么秀吧。

  “客栈里又脏又乱的,那床都不知道多少人睡过了,枕头也不换,我才不去呢。

  再说了,老头子知道我没地方去,肯定会派人去堵我的”。

  叶欢摇了摇头,十分有气节的将到手的银票给推了回去。

  “看在大家都是邻里邻居的,帮帮忙吧,小邻居?”

  少年眨巴眨巴眼睛,强忍下泪光,一脸期待的看过来。

  那委屈又坚强的神色,让人实在是忍不住拒绝。

  总觉得,如果就这样拒绝了,就好像是丧尽天良,犯了什么天下大不讳似的。

  “那,那行吧。几日的话,嗯,我这儿空房倒是不少,住倒是可以住,但是你”,

  “太好了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你放心我这个人没有任何不良习惯的,一定不会打扰到你的”。

  得了便宜的少年拍拍胸口大义凌然,赶忙打断她未出口的话,生怕她反悔。

  “如今,你府上梨花开的正好,不如,我们一起埋一罐梨花酿吧”。

  墨言一愣,“好啊”。

  挥挥手,侍女送上花篮。

  少年轻巧的爬上树,轻轻地摘下花瓣,将篮子递给树下的少女。

  墨言看着他阳光下花枝半掩的精致侧颜,一瞬间竟有些恍惚。

  记忆中那些已经刻意去忘记的影像排山倒海般席卷而来,与面前的人影重合在一起。

  盛夏,午后,烂漫的阳光,跳跃的影子,细碎如银铃一般的笑声。

  “怎么,被小爷的身手帅的晕过去了?”

  叶欢轻巧的跳下树,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用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走吧,去酿酒”。

  墨言回过神,有些不好意思,快步向前走去。

  所以刚刚,是想起以前一起酿酒的人了吗。

  是无意想起,还是刻意回忆呢?

  叶欢跟在她身后,眯起眼睛,慢悠悠地走。

  “木槿,给叶公子安排间客房”。

  “是”。

  “要离她最近的那一间”,叶欢在身后悄悄做手势比划,木槿捂着嘴偷笑,点了点头。

  墨言无奈的扫了一眼身后的人,不过一盏茶的功夫,身边的侍女居然全部倒戈,到底这是谁在谁府上啊?

  作为客人,怎么一点客人的自觉都没有呢。

  还好意思要上好的丝绸被,给他个麻袋片盖着得了。

  叶欢看着扭头就走的小姑娘,只是站在原地,并没有悄悄跟上去。

  府里突然有个不相干的人住,是该给作为主人的她留点时间缓一缓。

  他算是看明白了。她呀,典型的面冷心热。

  表面上不动声色的,其实会把人家做的每一件小事都记在心里。

  对她好的,会百倍还之,对她不好的,会一直记得小仇。

  同意他留宿,这是在答谢他雨天共伞的恩呢。

  就像刚刚说不过他,还不知道心里怎么骂他呢。

  嗯,光是想想她此刻的样子都觉得可爱。一

  旁搬东西的文棋看着一副花痴脸的一家少爷,和木槿对视了一下,各自生无可恋的叹了口气。

  第二日一早。

  墨言打开房门,叶欢正翘着腿坐在客厅喝茶,一看到她,关切地问道。

  “醒啦。饿不饿?来,先喝杯茶。木槿,上菜”。

  墨言摇了摇头,刚醒。

  便是洗漱过后,仍旧有些困意。看到他,一脸懵。

  眨了眨眼,大早上的,他怎么会在这儿?他不会是在这过夜了吧?

  揉了揉眼睛反复确认是自己昨天一时失察,竟然留宿了他。

  “小懒虫”,叶欢看着还有些没睡醒,正呆呆愣愣的站在一旁,完全没有往日严肃冷静样子的墨言,笑着走上前,颇为自然轻轻地揉了揉她的头。

  “来,尝尝我的手艺”。

  “这些,都是你做的?”

  墨言看着满桌子的菜,不敢置信。

  说好的京城小霸王呢,竟然会煮菜煲汤?

  不是,现在招猫逗狗逛花楼,都已经不流行了吗?

  “是呀,小姐,这些都是叶少爷一大早做的。

  叶少爷想让小姐多睡会,特地嘱咐奴婢不要吵小姐,菜一直在灶上热着呢”。

  木槿熟练的摆完最后一道菜,贪婪地闻了闻饭菜的香气,兴奋的说道。

  “来,尝尝这道白灼菜心,这道菜我练了好久,不知合不合你的胃口”。

  叶欢拿起共筷夹了夹给身旁的姑娘,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生怕她有什么不满。

  墨言夹起菜心,在注视下咀嚼,本已做好绷住表情迅速咽下再给予耐心鼓励的一系列准备,入口竟是出乎意料的滋味。

  “嗯,还蛮好吃的”。

  “真的?那再尝尝这道龙井虾仁”。

  收到表扬的叶欢开心的继续夹菜给她,一来二去,她面前的碗里堆起了一座小山。

  这一顿下来,墨言在叶欢满含希翼的注视下,毫无疑问地吃撑了,被拉去后花园散步消食。

  两人在日光中并排走着,叶欢看着沐浴在阳光中的半张柔美侧脸。

  “怎么样,小爷我做的菜好吃吗?”

  “还真挺好吃的,比我这儿的大厨做的菜还要好吃”。

  墨言看着一脸骄傲求夸奖的叶欢,决心看在他早起给她做饭的份上,努努力,把他的厨艺夸出一朵花。

  “吃完你做的菜,回味无穷,简直无法想象以后你不在的样子。三月不识肉味,哎”。

  原本想找个借口把他打发走的,但作为一个吃货,哎,她可耻的屈服了。

  不行!墨言打了个激灵,做人岂能让美食诱惑,况且他一个大男人怎能长期待着她这儿。

  可是,可是她府上向来少有客人,十天半个月也没人来往。

  下人们签的都是死契,嘴也严,应该,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的吧。

  虽说府里养了好些厨子,各个都是响当当的人物,各有各的绝活。

  可是时间一久,难免有些吃腻了。

  况且他做的小菜,清淡爽口,味道鲜美,倒是难得的下饭。

  那,那就让他待,待几天,做完饭再走?

  “这么喜欢小爷做的菜啊,行,反正你我住的近,小爷我就成全你,以后多来给你做菜吃。怎么样?我家老头子都没吃过我做的菜呢”。

  “真的?那就多谢叶公子恩德”。

  墨言作势假装行礼,两人相视而笑。

  没到下午,叶欢就以不能再叨扰,以怕影响她名声为由翻墙离去。

  离开后迅速骑马回府,绑了叶府的大厨回去,进行无期限的特训。

  结果当晚下朝后,发现府里厨子少了一半,没有人做晚饭的饥肠辘辘的某王爷,只得骂骂咧咧的亲自下厨,气的直揪胡子。

  至从上次叶欢借故离去后,几天内,都没有再来。

  墨言本以为终于可以过两天清静日子了。

  谁知以后数日,在她的默认下。

  在他派文棋花了一大袋银子加洗了三次衣贿赂她的贴身侍女后。

  掌握了她喜欢的口味和健康状况的叶欢,竟然隔一两日翻墙来府中做一餐饭,或早或晚,一连做了一两个月。

  有包括从御医那死乞白赖要来的方子熬的药膳,熬的浓白色的香浓骨头汤,摆盘精致味道清爽的凉菜等,美其名曰要抓住她的胃。

  墨言她吃人嘴短,本就不好说什么。

  看他规规矩矩,也不作妖,也就索性随着他折腾。

  想着想着,半躺在贵妃椅上,狠狠的舀了一大勺莲子羹,嗯,香!

  管他是谁做的呢,反正只要有好吃的,不就成了吗?

  好吃的,吃,能有,有什么错呢?